函轉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24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42號公 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 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影本1份,請查照。

發佈者 : 教導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