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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於本(110)年11月16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1023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影本1 份,請查照。

發佈者 : 教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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