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及注意事項
發佈者 :
學務組長
109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 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活動規劃辦理。
二、 本部109年7月8日召開「109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草案)」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貳、目的:
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活動,實施全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熟稔「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強化師生地震災害應變處理能力,俾利做好防震準備,有效減低災損,以維護校園及師生安全。
參、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行政院。
二、 主辦單位:教育部。
三、 協辦單位: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四、 承辦單位: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肆、實施時間: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109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進行演練;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幼兒園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
伍、 實施重點:
一、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將演練日期納入校內行事曆。
二、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軟體發布之模擬地震訊息,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其餘教育階段(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幼兒園等)運用校內廣播系統、喊話器或依各校現有設施發布進行演練。
三、 行政院規劃於本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透過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Cell Broadcast Service, CBS)發送國家防災日模擬地震訊息至全國手機用戶,若已安裝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之學校,當日上午9時21分仍依該軟體發布之模擬地震訊息辦理演練,不受CBS發送模擬地震訊息影響。
四、 演練流程三階段請參考附件1「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以「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為演練實施重點,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9月21日上午9時21分,應至少完成附件1之階段一、階段二演練流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在地學校需求,自行規劃於9月份完成三階段演練流程為原則;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幼兒園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完成三階段演練流程。其他應變作為請參考附件2「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並請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加強宣導。
五、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可結合在地化災害潛勢因素,於正式演練當天辦理複合式災害演練活動。
六、 請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選定適當學校作為示範觀摩演練學校,結合社區、地方可運用資源,建議邀請所轄學校代表、當地相關機關、媒體、民間團體與該校學生家長共同參與地震避難掩護演練,並辦理相關動態與靜態防災教育活動,擴大參與成效。
陸、實施步驟:
一、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劃作業及計畫研擬階段:
(一) 本部:召集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協辦單位召開研商會議,討論年度執行方式,確定本部實施計畫內容。
(二) 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1. 召開研商會議研擬所轄實施計畫,並選定1所適當學校作為示範觀摩演練學校,建議以近3年曾獲本部補助防災校園建置計畫之學校為主。
2. 請於本年7月31日前將所轄實施計畫函報本部備查,並檢附附件3「109年度國家防災日示範觀摩演練學校特色說明表」,作為本部提報至行政院安排中央長官訪視行程參考依據。
(三)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召開研商會議研擬學校實施計畫,倘能配合9月21日辦理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及相關防災教育宣導活動,可於本年7月31日前,將本次活動實施計畫函報本部,亦可作為本部安排中央長官訪視行程之參考。
二、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計畫擬定及預演等前置準備階段:
(一) 完成計畫擬定:
1. 本年8月25日前,依據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實施計畫規定,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擬定工作,並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督導管制。
2. 鼓勵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將演練成果上傳,擴大全民參與成效。
(二) 設施及器材整備:於暑假期間完成演練前各項設施及器材之檢視與整備工作。
(三) 辦理校內宣導說明及強震即時警報軟體測試:
1. 開學前完成校內教職員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宣導說明,並於開學利用集會時間讓師生熟悉演練流程及相關應變作為。
2.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本年9月14日上午9時21分,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理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之
模擬地震訊息測試作業(不操作實兵演練),有關細部規定另以函文通知。
(四) 辦理預演:
1. 於開學後至演練前,運用早自習、班會時間或其他集會時間,辦理至少1次以上預演,使校內師生熟悉演練流程及相關應變作為。
2. 應將預演內容拍照或錄影留存,並根據預演期間各項缺失進行檢討改善。
三、 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辦理預演:
(一) 選定作為示範觀摩演練學校,應至少辦理1次預演,其預演規模大小、方式由各機關自行訂定。
(二) 獲中央選定訪視學校,其預演規模大小、方式、日期與次數,配合行政院規劃辦理。
(三) 鼓勵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辦理預演時,可採無預警方式演練,先期以不確定時間實施即可。
四、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正式演練:
(一) 依本計畫「伍、實施重點」第四點辦理,以「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為演練實施重點,請參考附件1「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及附件2「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並進行拍照或錄影留存。
(二) 鼓勵邀請鄰近社區及學生家長共同參與。
(三) 請國教署協助彙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正式演練參演人數;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本部另案函請學校填報正式演練參演人數。
(四) 鼓勵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於正式演練結束後,於本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https://www.tfdp.com.tw)上傳演練實況照片(請以校
名為檔案名稱)以利經驗分享,各校實際執行情形,仍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整體規劃辦理。
(五)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轄學校及幼兒園預演和正式演練期程及辦理成效,請依權責自行督導管制及獎勵,並建議所轄示範觀摩演練學校從優獎勵。
五、 鼓勵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轄學校及幼兒園,在預演或正式演練後善用附件4「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執行成效表」,以利後續檢討改善使用。
柒、請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安排所屬長官出席所轄示範觀摩演練學校之地震避難演練活動,以擴大宣傳成效。
捌、各館所活動,請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以及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廣為宣傳,活動說明如下:
一、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921地震教育園區及車籠埔斷層保存園區預計於本年9月18日至9月20日提供免費參觀,9月26日辦理「震不倒盃」義大利麵抗震模型全國賽。
二、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展出常設展「希望・未來莫拉克風災紀念館」,並於9月18日至9月20日辦理109城市防災求生營。
玖、本計畫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本部決定停止或延期辦理。
拾、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函文通知,並於本部防災教育資訊網及本部校安中心網站公告。
壹、依據:
一、 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活動規劃辦理。
二、 本部109年7月8日召開「109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草案)」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貳、目的:
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活動,實施全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熟稔「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強化師生地震災害應變處理能力,俾利做好防震準備,有效減低災損,以維護校園及師生安全。
參、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行政院。
二、 主辦單位:教育部。
三、 協辦單位: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四、 承辦單位: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肆、實施時間: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109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進行演練;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幼兒園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
伍、 實施重點:
一、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將演練日期納入校內行事曆。
二、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軟體發布之模擬地震訊息,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其餘教育階段(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幼兒園等)運用校內廣播系統、喊話器或依各校現有設施發布進行演練。
三、 行政院規劃於本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透過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Cell Broadcast Service, CBS)發送國家防災日模擬地震訊息至全國手機用戶,若已安裝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之學校,當日上午9時21分仍依該軟體發布之模擬地震訊息辦理演練,不受CBS發送模擬地震訊息影響。
四、 演練流程三階段請參考附件1「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以「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為演練實施重點,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9月21日上午9時21分,應至少完成附件1之階段一、階段二演練流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在地學校需求,自行規劃於9月份完成三階段演練流程為原則;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幼兒園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完成三階段演練流程。其他應變作為請參考附件2「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並請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加強宣導。
五、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可結合在地化災害潛勢因素,於正式演練當天辦理複合式災害演練活動。
六、 請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選定適當學校作為示範觀摩演練學校,結合社區、地方可運用資源,建議邀請所轄學校代表、當地相關機關、媒體、民間團體與該校學生家長共同參與地震避難掩護演練,並辦理相關動態與靜態防災教育活動,擴大參與成效。
陸、實施步驟:
一、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劃作業及計畫研擬階段:
(一) 本部:召集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協辦單位召開研商會議,討論年度執行方式,確定本部實施計畫內容。
(二) 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1. 召開研商會議研擬所轄實施計畫,並選定1所適當學校作為示範觀摩演練學校,建議以近3年曾獲本部補助防災校園建置計畫之學校為主。
2. 請於本年7月31日前將所轄實施計畫函報本部備查,並檢附附件3「109年度國家防災日示範觀摩演練學校特色說明表」,作為本部提報至行政院安排中央長官訪視行程參考依據。
(三)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召開研商會議研擬學校實施計畫,倘能配合9月21日辦理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及相關防災教育宣導活動,可於本年7月31日前,將本次活動實施計畫函報本部,亦可作為本部安排中央長官訪視行程之參考。
二、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計畫擬定及預演等前置準備階段:
(一) 完成計畫擬定:
1. 本年8月25日前,依據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實施計畫規定,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擬定工作,並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督導管制。
2. 鼓勵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將演練成果上傳,擴大全民參與成效。
(二) 設施及器材整備:於暑假期間完成演練前各項設施及器材之檢視與整備工作。
(三) 辦理校內宣導說明及強震即時警報軟體測試:
1. 開學前完成校內教職員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宣導說明,並於開學利用集會時間讓師生熟悉演練流程及相關應變作為。
2.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本年9月14日上午9時21分,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理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之
模擬地震訊息測試作業(不操作實兵演練),有關細部規定另以函文通知。
(四) 辦理預演:
1. 於開學後至演練前,運用早自習、班會時間或其他集會時間,辦理至少1次以上預演,使校內師生熟悉演練流程及相關應變作為。
2. 應將預演內容拍照或錄影留存,並根據預演期間各項缺失進行檢討改善。
三、 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辦理預演:
(一) 選定作為示範觀摩演練學校,應至少辦理1次預演,其預演規模大小、方式由各機關自行訂定。
(二) 獲中央選定訪視學校,其預演規模大小、方式、日期與次數,配合行政院規劃辦理。
(三) 鼓勵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辦理預演時,可採無預警方式演練,先期以不確定時間實施即可。
四、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正式演練:
(一) 依本計畫「伍、實施重點」第四點辦理,以「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為演練實施重點,請參考附件1「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及附件2「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並進行拍照或錄影留存。
(二) 鼓勵邀請鄰近社區及學生家長共同參與。
(三) 請國教署協助彙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正式演練參演人數;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本部另案函請學校填報正式演練參演人數。
(四) 鼓勵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於正式演練結束後,於本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https://www.tfdp.com.tw)上傳演練實況照片(請以校
名為檔案名稱)以利經驗分享,各校實際執行情形,仍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整體規劃辦理。
(五)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轄學校及幼兒園預演和正式演練期程及辦理成效,請依權責自行督導管制及獎勵,並建議所轄示範觀摩演練學校從優獎勵。
五、 鼓勵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轄學校及幼兒園,在預演或正式演練後善用附件4「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執行成效表」,以利後續檢討改善使用。
柒、請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安排所屬長官出席所轄示範觀摩演練學校之地震避難演練活動,以擴大宣傳成效。
捌、各館所活動,請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以及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廣為宣傳,活動說明如下:
一、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921地震教育園區及車籠埔斷層保存園區預計於本年9月18日至9月20日提供免費參觀,9月26日辦理「震不倒盃」義大利麵抗震模型全國賽。
二、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展出常設展「希望・未來莫拉克風災紀念館」,並於9月18日至9月20日辦理109城市防災求生營。
玖、本計畫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本部決定停止或延期辦理。
拾、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函文通知,並於本部防災教育資訊網及本部校安中心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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