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部修正「危險物質(品)異常處置及貯存 、應變管理參考指引」,請參照辦理,請查照。
發佈者 :
學務組長
主旨:轉知環境部修正「危險物質(品)異常處置及貯存 、應變
管理參考指引」,請參照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4年3月7日府授環衛字第1140053551號函辦
理。
二、環境部為定期執行查檢事宜,於113年10月18日邀集行政院
國土安全辦公室及內政部消防署等機關召開「113-114年度
危險化學物質(品)運作貯存場所現勘查檢研商會議」,
業依與會機關意見修正本指引。
三、本次主要修正運作與貯(儲)存設施規範部分,本指引為
提供輔助管理規範,非取代現有法規規定,為危險化學物
質(品)安全運作,請落實管理。
管理參考指引」,請參照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4年3月7日府授環衛字第1140053551號函辦
理。
二、環境部為定期執行查檢事宜,於113年10月18日邀集行政院
國土安全辦公室及內政部消防署等機關召開「113-114年度
危險化學物質(品)運作貯存場所現勘查檢研商會議」,
業依與會機關意見修正本指引。
三、本次主要修正運作與貯(儲)存設施規範部分,本指引為
提供輔助管理規範,非取代現有法規規定,為危險化學物
質(品)安全運作,請落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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