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十二年國教課綱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東語文)」,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69529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請查照。

發佈者 : 教導主任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