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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

發佈者 : 人事主任
依行政院函以,有關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

*全臺合法旅宿相關資訊,可至交通部觀光局建置之「臺灣旅宿網」網站(https://taiwanstay.net.tw/)查詢。

詳如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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