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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112年7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及其施行細則,本部業配合修訂辦理公保業務報送實務作業規定及相關書表,請逕自本行全球資訊網下載後依規定辦理,敬請查照

發佈者 :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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