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發佈者 : 人事主任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