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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安區三光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發佈者 : 教務組長
臺中市大安區三光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
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
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評選日期:115年5月6日(二)。
三、評選地點:本校二樓校史室。
四、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審定本:一至六年級108課綱各領域教科用書(含上、下學期用書及教學指引),上、下
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非審訂本: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
照方可參加評選。
英語教材:適用一、二年級。
閩南(客)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2.樣書送達日期:115年4月24日(五)中午12:00前。
3.樣書與電子書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樣本一
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七、評選結果將於評選結束二週內,交由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再擇期公告於教育局暨本校網站。
八、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5.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5年5月29日前洽本校教科書承辦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本公告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7.聯絡洽詢:教務主任黃珊紋、教務組長陳亭羽
TEL:(04)26710148#12或15 傳真:(04)26711600
地址:43953臺中市大安區龜殼里中松路297號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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